能源是經濟發展的命脈,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在社會經濟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能源安全事關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而電力供應保障是能源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直以來,國家高度重視電力供應保障工作。2022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國家能源局局長章建華強調2022年能源工作要全力保障能源安全,扎實提升電力安全保供能力。
為充分發揮電力可靠性管理在電力供應保障工作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電力工業高質量發展,國家發改委制定《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電力可靠性管理是指為提高電力可靠性水平而開展的管理活動,包括電力系統、發電、輸變電、供電、用戶可靠性管理等。
《辦法》包括總則、電力系統可靠性管理、發電可靠性管理、輸變電可靠性管理、供電可靠性管理、用戶可靠性管理、網絡安全、信息管理、監督管理、獎懲措施、附則等十一章共64條規定,對電網企業、發電企業、供電企業、水電站、用戶及各級能源和電力運行管理部門的做出相關要求。
為保障電力系統的安全性,《辦法》規定,電網企業應對運行數據開展監測分析并評估電力系統滿足電力電量需求的能力,發電企業應當做好涉網安全管理,加強機組燃料、蓄水管控,制定重要時期的燃料計劃與預案。
為實現并網燃煤(燃氣)、水力、核能、風力、太陽能等
發電機及
配套設備的可靠性管理,《辦法》要求燃煤(燃氣)發電企業應當對參與深度調峰的
發電機組開展可靠性評估,加強關鍵部件監測,確保調峰安全裕度;水電流域梯級電站和具備調節性能的水電站應當建立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做好電站水庫優化調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的大規模風力、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要建立與之適應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加強系統和設備的可靠性管理。
針對輸變電可靠性管理,《辦法》提出,電力企業應當加強線路帶電作業、無人機巡檢、設備狀態監測等先進技術應用,優化輸變電設備運維檢修模式。鼓勵電力企業基于可靠性數據開展電力設備選型和運行維護工作,建立核心組部件溯源管理機制,優先選用高可靠性的輸變電設備,鼓勵開展狀態檢修,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
根據《辦法》,電力設備制造企業應加強產品可靠性設計、試驗及生產過程質量控制,依靠技術進步、管理創新和標準完善,提升設備可靠性水平。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協調作用,開展行業自律和服務,提供技術支持,推動可靠性信息應用,開展交流與合作。
《辦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24號)同時廢止。
原標題:新辦法發布 電力企業相關的64條規定6月1日起實施